关于下发2008年第十一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转自:
http://www.swimming.org.cn/xhgg/2008-02-03/159060.html
2008-02-03 11:23:00 中国游泳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委群体处,总参军训部文体局、总政宣传部群体处,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办公室:
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主办,由淳安县人民政府、杭州市体育局联合承办的2008年第十一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将于2008年6月21-22日举办。比赛地点为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水域,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报名表自愿参赛责任书
比赛路线示意图
预定饭店、车(机)票回执单
二ОО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比赛 通知
抄送:各省市(区) 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游泳俱乐部
2008年第十一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淳安县人民政府、杭州市体育局
二、日期和地点
2008年6月21-22日(如遇风浪时间顺延,同期水温:25度,气温:27度)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水域(附件比赛示意图)。
三、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及其所属游泳俱乐部,解放军,各体育院校,行业体协,全国游泳之乡、先进游泳池馆,全国冬泳委员会各会员单位等均可报名参加。
六、比赛项目
(一)预赛: 400米(游泳池内)
(二)正式赛:
男、女2000米;公开年龄组(18-25岁组)。25—29岁组、30—34岁组、35—39岁组、40—44岁组、45—49岁组、50—54岁组、55—59岁组、60-64岁
(三)展示:2000米65岁以上组
七、参加办法
(一)年龄按当年12月31日计算,例如:83年出生者按25岁计算;82年出生者按26岁计算,依次类推。
(二)比赛中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年龄组比赛,各年龄组不得交叉报名。
(三)各代表队参赛人数不限,各队各年龄组参赛人数不限。
(四)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医院健康检查证明。
(五)参赛者须向承办单位交验身份证原件(或成人会员证)。
(六)参赛者须向承办单位交20元保险费,并由承办单位统一办理人身保险(保险时段:由运动员下水开始至上岸结束)。
(七)参赛报名费每人30元(中国游泳协会注册的俱乐部报名费每个会员20元)。不交报名费不得参加比赛。
(八)参赛者报到后,须向承办单位交报名表原件(参赛责任书)。
(九)各队须在报到后,根据安排参加预赛测试;另安排适应性训练、看路线;各领队、教练须参加20日下午的联席会,无故不参加队为自动弃权参赛。
(十)根据大会安全措施,参赛者须佩带大会统一的浮球;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在自然水域中进行。
(二)采用国际游联最新颁布的公开水域竞赛规则。
(三)成绩按小时、分、秒位记录。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年龄组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成绩相同以终点判定的领先者名次列前。
(二)男、女 团体和男女混合团体各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三)记分办法如下
1、25—29岁组、30—34岁组、35—39岁组和公开年龄组前八名按9、7、6、5、4、3、2、1计算。
2、40—44岁组、45—49岁组、50—54岁组、55—59岁组、60岁-64组按11、9、7、6、5、4、3、2、计算。
3、男(女)团体总分按各队各年龄组获得前八名运动员名次得分累计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仍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4、男女混合团体按男、女团体积分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仍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十、报名与报到:
(一)第一次报名:6月1日前电告承办单位参赛总人数。
(二)第二次报名:6月14日前(收到日)参赛单位报名表(参赛责任书)按要求一式两份,分别传真或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
1、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
邮编:100763 电话:(010)67170581,67170575
传真:(010)67170595联系人:曹庆珠、张伟
2、承办单位联系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体育局:淳安县千岛湖镇阳光路 邮编:311700 负责人:滕建平 电话:0571-24816999 传真0571-24817791。联系人:卢合理,13357170236
(三)报到:请参赛人员于赛前6月20日到(酒店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报到时提供①报名表(责任书)原件、②身份证(成人、冬泳会员证)原件、③身体健康证明(当年)④交纳报名费、保险费。
十一、裁判员及救生员:
(一)总、副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负责选派,其余裁判员由杭州市体育局负责选派。
(二)救生员由浙江杭州市打捞协会负责选派获得了中国救生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人员。
十二、其他:
(一)大会预定的宾馆有高、中、低不同档次,食宿费每人每天100元、150元、200元(标准间),请务必将本单位总人数(含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及性别)、抵离日期、预定返程车、船、飞机票(如退票、换票其损失费自负)住宿标准等信息尽早通知承办单位。
(二)参加比赛费用全部自理。
(三)各队在比赛期间,有需要赛会协助办理比赛以外的旅游活动者,请提前同承办单位联系。
(四)此通知在中国游泳协会网上可查询。网址:
www.swimming.sport.org.cn
其他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关于2008年全国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转自:
http://www.swimming.org.cn/xhgg/2008-04-22/179639.html
2008-04-22 15:26:00 中国游泳协会
黑龙江、广东、浙江体育局竞赛处,成都体育学院,各参赛队:
全国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于6月21-22日在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水域举行。现将有关补充事宜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仲裁
(一)总裁判:
李晓寰(国际级、黑龙江)。
(二)副总裁判:
蔡卓明(国际级 浙江)、顾有华(国家级、广东)、蒋徐万(FINA 培训 成都)、浙江、杭州游泳协会选派各1人。
以上指定裁判员比赛期间的食宿和旅差费(限火车硬卧)由大会负担。比赛时间:6月21、22日,23日离会。总裁请于6月17日,各副总裁于6月18日16时前到淳安县千岛湖镇千岛湖度假村报到(地址电话同代表队报到地点)。比赛请自备白色(浅色也可)长裤、防水(滑)鞋。
(三)实习裁判长:
安佳(国家级 新疆),报到时间同副总裁判。
(四)其他裁判员由杭州市打捞协会从有关单位选派。
(五)仲裁委员会:
主任:金志(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
副主任:曹庆珠(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
浙江省杭州市或淳安县体育局1人。
二、竞赛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2008年6月21日-22日在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千岛湖度假公寓东侧中心湖区举行。
(二)报到
1、请各参赛代表队于6月20日16时前到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千岛湖度假村报到。
地址:千岛湖镇排岭南路48号
总机:0571-64812888 传真:0571-24817791
联系人:陈坤华 手机:13357170236
会务组电话:0571-64812888转会务组
2、第十一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公开赛组委会
地址:千岛湖镇阳光路,淳安县体育局,邮编:311700
联系电话:0571-24817787 传真:0571-24817791
联系人:卢合理 手机:13750850719
(三)请各参赛代表队:提前将抵达赛区的人数: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工作人员、裁判员(男、女性别)告知竞委会,以便安排食宿。
(四)各代表队报到时:请将食宿费向赛区一次性交清。每人每天100元、150元、200元(视选择的食宿宾馆确定)。
(五)返程车票
请各参赛代表队于6月8日(赛前15天)前将填写好的返程订票单寄或传真至竞委会(浙江省淳安县体育局,邮编:311700,传真:0571-24817791)
(六)水文信息:据淳安县气象局资料,同期平均水温25度左右,比赛水域水质为国家1级,水深平均30米
(七)根据国际规则:中遇暴风雨、雷雨,由总裁及时报竞委会决定比赛是否继续,并通知可能的推延时间。天气预报将在技术会上公布。
(八)请各运动队报到时提供、交验:参赛选手《报名表(责任书)原件》、身份证(成人、冬泳会员证)原件、身体健康证明(当年)、交纳报名费、保险费。
(九)为尽快办理保险业务,请所有参赛队于6月8前向承办单位提供各队所有参赛人员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
二ОO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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